第27章 来吧

  根据他们之前所接触的事由,以及方才老先生说的,再加之自己的猜想,他大概拼凑出这样的故事:

  还没有书香市井之分的刽子坞住着一家三口,父亲在笔墨方面德高望重,母亲温柔贤惠,可能唯一不足的就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儿子总是写错自己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为追求刽子坞最佳才子书镯子,夫妻俩煞费苦心,奈何天有不测风云,还没等小儿长成便双双离世,而剩下的人除了抄书度日便不去追求人之向往的书镯子,他等待,等到人自己的第一次落发,长栖刽子庙,淡忘了那一抹青色身影。

  童年、家庭、父母、亲戚,让他忘不了指尖的温存,过不了心里的坎,也许机缘巧合,也许命中注定,看不见的他接触了煞气,煞气附在斗篷上,漆黑的长发盖住了过去、沉稳了心狠。除了一年一次的集会,他还是明镜亦非台的花心和尚,一面仁慈,一面残忍。

  残忍的不止是城主,亦是爱而不得的即墨刽意,药铺初成,寻一止苦药。相逢何必曾相识,也是因为父母有同样的心,所以说气话来方便多了,即使大多时候鸡同鸭讲。

  那一年,那一天,那一时,喜红的她披麻戴孝,这让她看起来憔悴多了,到那是,他依旧没有寻得止苦的药。好在她还会来次摘桃花,说是接下了母亲的手艺,酿酒。可是,桃花只能春天开啊。

  那时邬里混乱,家中父母已不知所踪,与之一起的还有诸多人家,他终归孑然一身。过于的混乱让他这个郎中忙得团团转,可还是死去了许多人,那是用烈酒也无法浇灭的痛。一日,他看见小尼姑手中的一见喜,明明很普通,对着桃花却能使其开放。他仿造了一只,还往上刻了字,这样,她就能永远摘到桃花了,娇小身体也不在素白。

  他成了漫漫集会的第一人,阴差阳错下附在桃花树上,化作香醇驱散阴霾,偶尔还能看见去往刽子庵下棋的老先生,自相残杀。

  穆枔森将他这些猜想告诉吴君问,他微微一愣,“和尚怎么会有头发?”他父亲曾告诉过他书镯子的意思,读书成名后的人,所以他并没有过于惊讶,而是斜靠在树干上——

  见穆枔森自地上起来,看了看垂下的桃花枝,仿佛闻到了那香醇的刽子言,只是再不见那扎着两根红绳的姑娘趴在上头。

  “煞气依附在斗篷上,如此一来,是可以化煞气为头发,隐去清澈的明镜。”他微微叹气,“只是苦了那颗安静的菩提。”

  吴君问想了想,“森哥,那首诗不止有一个人。”吐难钱凉的事给她太多打击,他本以为是个安静的人,却是逐步引导他们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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